河北:宣化区市场监督所未开处罚文书私自收取罚款

2020-11-18 08:05:00  来源:
分享到:
                        
   近日,本网接到河北省宣化区侯家庙乡泥河子村村民举报,称宣化区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未开处罚文书,直接收取罚款。本网当即派出工作人员前往调查。通过举报人了解到,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工作人员到该企业,多次进行警告,不许该企业在出售煤炭。11月10日这天宣化区市场管理所一位姓孟的工作人员,以罚款名义向当事人微信收取3000元未开处罚文书。

     
    11月17日本网工作人员来到监督所通过一位姓秦所长了解情况:该煤点被多次警告企业整改,但企业没有及时按照监督所要求去整改,秦所长安排一位姓孟的执法人员前去执法。通过口头传达罚款,通过微信转账处罚3000元。
 

    根据法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格式范本》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以及处罚程序规定两部规章,共制定文书44种,与整合前原各部门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中的文书数量大体相当。《格式范本》涵盖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所涉及的立案前核查、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处罚告知、举行听证、处理决定、文书送达、执行结案等各个环节,并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移送、审批以及立卷归档等。

    就此事,截至发稿前,并没有得到回复。那么究竟是何原因导致不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的流程处理?无处罚文书就私自收取罚款?还是另有隐情?希望有市场监督所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
(责编:lg1116)